碼頭吊在使用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事故,抓斗起重機認為其實大多數出現事故的起因都是因為操作不當所引起的,現在社會在不斷的發展,人們對于安 全工作也是非常的重視。
作業前準備
1、攜帶常用的專用工具(如板手、鉗子、羅批、膠布、電筆、油壺)對吊機進行外規檢查,做好潤滑緊固調正和揩擦擋風玻璃。
2、查看操作室內各電源及功能桿、柄、開關并置于靜止狀態,而后開閘(桿上總電源插頭),檢查是否漏電。
3、檢查指示儀表(燈)警鈴正常后,可試運轉。
4、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可試吊重物,注意運行和制動性能應正常。
作業中要求
1、集中思想,謹慎操作,提升迥轉降落應按警鈴,操作務求平穩,避免緊急制動,吊鉤(吊鉤動滑輪)嚴禁與把桿頂端定滑輪碰擊。
2、吊運重物時,司機不準離開操作室。
3、把桿和重物回轉區域內,嚴禁有人停留。
4、與裝卸工密切配合,嚴格執行安 全操作規程,確保安 全生產,糾正和制止裝卸工人的違章行為和無理要求。無效時可拒絕起吊。
5、吊運貨物,裝船卸船的程度,應由后船漸漸向前循序進行,操作要穩當,防止吊鉤貨物或抓斗碰撞,開往船只發生意外。
6、吊運中發現制動失靈,回轉失控,承重鋼纜斷股,把桿變形帶電及其嚴重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
7、遇有以下情況,應不予吊運: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貨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 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風不吊。
作業后要求
1、吊運工作完畢后,應將各功能桿、柄、開關。置于靜止位置,吊鉤距離頂端1-1.5米內,切斷電源(收好電線),進行外觀檢查。
2、港口起重機告訴您作業后要做好潤滑、緊固、調正和清潔工作,收好工具、配件,關好門窗并上鎖。